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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償程序

如何進行僱員補償保險

在事件發生後,如欲申請索償,必須:

I. 向勞工處呈報工傷


僱員在工作時如遭遇意外引致受傷或死亡,其僱主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及遞交一式兩分的[呈報意外通知書]。

有關表格(表格2、2A及2B)可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各辦事處索取或在https://www.labour.gov.hk/tc/下載(勞工處電話普通諮詢服務2717-1771)

II. 向新鴻基地產保險有限公司呈報工傷

 

 

III. 跟照以下保單條款索償有關於普通法的重要事項

當投保人收到信件,索償,訴狀和傳票時都要立即通知或轉交給保險公司;投保人如知道將會有訴訟,審查,或有關對於死亡事件的調查,都也應該即時通知保險公司。

 

II. 向新鴻基地產保險有限公司呈報工傷

所需呈交之文件:

  1. 已填寫[呈報意外通知書];
  2. 連同下列文件之副本
    • 由勞工處發出之表格2,2A,2B(正本交回勞工處);
    • 薪金證明,出勤紀錄,強積金紀錄,僱傭合約;
  3. 下列文件之正本
    • 由勞工處發出之表格5,6,7,8,9或10
    • 由註冊醫生發出有關該僱員因工受傷之病假紙
    • 由註冊醫生發出有關該僱員因工受傷之醫藥費收條
    • 由受傷僱員簽署該勞工意外賠償款項之收條
    • 意外報告(如適用)

 

III. 跟照以下保單條款索償有關於普通法的重要事項

當投保人收到信件,索償,訴狀和傳票時都要立即通知或轉交給保險公司;投保人如知道將會有訴訟,審查,或有關對於死亡事件的調查,都也應該即時通知保險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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